公司动态

博鱼·体育登录入口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作者:小编 点击: 发布时间:2024-04-02 11:39:19

  博鱼·体育登录入口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4〕3-74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本摘要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同。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PCB是以绝缘基板和导体为材料,按预先设计好的电路原理图,设计制成印制线路、印制元件或两者组合的导电图形的成品板,其主要功能是实现电子元器件之间的相互连接和中继传输。公司生产的PCB应用领域广泛,涵盖汽车电子、通信电子、工业控制及储能、消费电子、医疗器械等领域,其中尤以汽车电子、通信电子博鱼·体育登录入口、工业控制及储能为主。

  公司所属行业为印制电路板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博鱼·体育登录入口,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下属的“电子电路制造”,行业代码为C398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

  PCB被称为“电子产品之母”,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工控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是现代电子产品中不可或缺的电子元器件,不可替代性是PCB制造行业得以长久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PCB产业的发展水平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速度与技术水准。

  经过数十年发展,PCB行业已步入较为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2021年全球产值已超过800亿美元,总体呈现逐年平稳增长的发展态势。但不同年份,因受宏观经济波动、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变化、原材料价格传导等因素影响,PCB行业产值增长情况不一。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通胀水平仍处高位,地缘冲突加剧,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等风险上升,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总体呈现企稳回升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度我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6.06万亿元,同比增长5.2%。但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仍高度承压,PCB行业受市场需求不足、产品降价等因素影响更是出现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度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5%,利润总额同比下降8.6%。根据Prismark的报告,2023年度全球PCB产值预计为695.14亿美元,同比下降约15%,出现2015年以来最大幅度回调。

  根据CPCA发布的《第二十二届(2022)中国电子电路行业主要企业营收榜单》,公司位列2022年度综合PCB百强第42位及内资PCB百强第22位。根据《2022年NTI-100全球百强PCB企业排行榜》,公司位列2022年度全球PCB企业百强第81位。

  PCB产品种类多、应用领域广泛、定制化程度高,各类PCB产品在使用场景、性能、材质、电气特性、功能设计等方面各不相同。公司主要聚焦汽车PCB,较早进入新能源汽车PCB领域并配合产业内龙头企业的需求进行技术研发、品质管控,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品质管控经验,拓展了产业链内较多的优质客户资源,在新能源汽车PCB这一细分应用领域排名靠前、竞争优势较为明显。

  2023年度,受市场需求不足、PCB产品供大于求引发的行业内卷及“价格战”等因素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09.97万元,同比下降11.05%。按照产品应用领域来看,公司在汽车电子、通信电子及消费电子等领域的营业收入均出现不同程度下滑。在汽车电子领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度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新能源汽车虽产销两旺,但主机厂商去库存明显,且整车降价传导至供应链上游企业,“量价齐下”或“增量不增收”或“增收不增利”成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链大多数企业的真实写照。受此影响,公司2023年度汽车PCB收入同比下降12.34%,汽车PCB平均单价同比下降9.74%,但汽车PCB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仍旧维持在52%以上,依然系公司产品最为主要的应用领域。在通信电子及消费电子领域,由于大批量订单较多且竞争门槛相对较低,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成为了PCB企业打“价格战”的主战场。除正常的竞争降价外,为有效应对订单不足造成的产能利用率下降,公司还阶段性采取低价策略中标国内某通信电子领域客户订单并在下半年集中进行交付。受此影响,公司通信PCB收入下降10.69%,通信PCB平均单价下降23.89%;消费PCB收入下降15.34%,消费PCB平均单价下降16.30%。在全年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未明显回落及上半年产能利用率不足的情形下,全年产品平均单价同比下降15.05%,加上全年新增部分产能及产量提升使得固定资产折旧、用电量、人工成本等同比增加的影响,致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仅为9.94%,同比下降7.65个百分点,系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69.94%仅为4,240.95万元的主要原因。

  2023年度,PCB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公司承接的订单数量(PCB面积)同比增加9.57%,但主要受价格下降因素影响订单金额同比减少8.45%。尽管订单目标未达预期,但公司销售团队按照既定的业务方向和计划在市场营销的纵深延展方面依旧奋楫前行。基于800V架构的电池管理系统、电机、域等领域的PCB产品已批量交付并在多款中高端电动汽车车型得以应用;结合整车企业自研“三电”系统及直采PCB的发展趋势,成功进入东风、长安等整车企业下属零部件公司一级供应商行列;开发了以青山工业为代表的多家本土Tier1、“三电系统”及充电桩制造商;有序推进了激光雷达、智能座舱、线控底盘等汽车智能化领域的客户导入工作;积极拓展储能领域知名客户,取得科士达的量产订单并获得储能头部企业多个储能项目定点;在电力仪表行业取得突破,与三星医疗、海兴电力、炬华科技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中标部分项目;大客户引进工作初显成效,LG、日本电产、烽火通信等进一步壮大了公司的终端客户群体。

  2023年度,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6,784.03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10%,同比增加0.32个百分点。全年申请专利54项,其中发明专利40项;获得专利授权26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3项产品获评“2023年度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开展了“新能源汽车BMS系统T型嵌入式铜基PCB关键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新能源汽车800V项目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新能源超级充电桩厚铜板关键制造技术研究”、“三阶HDI基板加工技术研发与应用研究”、“毫米波雷达电路板的加工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等61个项目的研发工作。

  2023年度,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对行业形势的研判,适时调整产能建设内容及控制产能释放节奏。一是调整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建设期,取消刚挠结合电路板生产线投资的同时加大多层刚性电路板产能的建设,降低募投项目的建设风险,并建成新增部分产能以满足实际生产需求;二是结合公司PCB扩建项目报建、环评、能评等手续办理的进度情况,放缓项目建设节奏,将项目一期主体工程的建设工作推迟至2024年,延后清远生产基地新产能释放的时间,降低公司产能消化的风险。

  2023年度是公司信息化建设的元年,公司组建了专业的信息化团队,着手编制数字化建设总体规划;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发了仓储扫码管理系统、包装标签自动化功能等并实现质量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模块电子化,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还自主开发了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并获评“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与第三方合作推进了SAPERP系统、OA系统、MES系统、资金管理系统等项目的实施工作,在加快补齐信息化短板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于在首次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获取公司厂区相邻地块约63亩的土地使用权并利用公司厂区现有部分地块投资23.40亿元建设印制电路板扩建项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超募资金23,092.28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上述项目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已成功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3,965.00万元的价款取得公司厂区相邻地块41,953.95㎡的土地使用权,并已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权的产权登记手续,取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进展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推进上述项目的报建、环评、能评等相关工作。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以2023年4月14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3.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应当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5.4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2023年10月12日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9,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及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博鱼·体育登录入口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9,6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

  (三)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通过内部宣传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2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公示与核查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23年2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五)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通过内部宣传栏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公示与核查情况进行了说明。

  (十)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9,600股。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含子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到期,且不再续约或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023年度,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9,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准。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109.97万元,较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0.27%且低于2022年度营业收入;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445.38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较2021年度净利润下降55.67%且低于2022年度净利润,未达到上述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相应限制性股票共计800,600股(不包括前述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9,600股。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符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9,600股。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146号)等规定,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禄电子”)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38元,共计募集资金114,806.0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532.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4,273.4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2年8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招股说明书制作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68.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605.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81号)。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505,679,549.96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65,679,549.96元差异440,000,000.00元,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收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保本收益凭证,具体情况如下:

  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定期存款支取不受限制,在最早可提前支取日之前办理提前支取的本金,按挂牌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偿还金融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未经审批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该报告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其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国金证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相关标签:
热门产品